海洋六号船建造造价内部审计工作于近期完成。内部审计单位于2010年8月10日向我局提交了内部审计报告。根据内部审计结果,在武昌造船厂提供的《结算报告》的基础上,审减了1300多万元。 本次内部审计,完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送审的《天然气水合物综合调查船建造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纸》、《工程结算报告》、《加帐项目表》、《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 在整个内部审计的过程中,作为该项目的项目法人马申达局长起着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中也充分反应了我局管理出效益的重要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