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20日,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主办的、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协办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支持的“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行动国际论坛”在京召开,论坛的指导思想是:宣传成就、交流经验、促进合作。18日,国家环保总局以边会形式举办的“中国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行动国际论坛”在京开幕,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出席会议。中国代表团部分成员、UNE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部分负责人、部分国家代表参加了论坛。参会的国内代表包括国家环保总局、交通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全军环办、中国环科院、辽宁省人民政府、上海市环保局、厦门市环保局、广东省环保局以及从事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和管理、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有关方面的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海洋环境地质与工程地质调查所夏真教授参加了本次论坛。 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简称GPA)由联合国环境署发起,1995年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政府间会议上获得通过。其宗旨是协助各国政府制定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政策和措施,防治陆源污染对海洋环境的破坏。我国是该行动计划108个成员国之一。全球行动计划政府间审查会每5年举行一次,第一次政府审查会于2001年11月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会议主要针对城市废水问题战略行动计划、为实施GPA建立伙伴关系和筹措资金等议题展开讨论,并通过了《蒙特利尔宣言》。 祝光耀副局长在会上指出,保护中国海洋环境免受陆上活动的影响,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中国政府的重要任务,也是对国际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巨大贡献。中国在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做了大量工作:坚持陆海兼顾和河海统筹的原则,先后制定了《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辽河水污染防治计划》、《海河水污染防治计划》、《淮河水污染防治计划》等,将河流污染防治和海域污染防治结合起来;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加强陆地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海岸带及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在城市污水处理方面,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同时,不断完善环保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严格环保依法行政。作为国际社会一员,中国在致力于保护本国沿海和海洋环境的同时,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认真履行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努力推进国际海洋环境保护事业发展。中国论坛为国内外关心和从事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人士提供了交流平台,对促进我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国际交流有着重要意义。 会上,中国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报告展示了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交流各自在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工作方面的经验;联合国环境署、有关区域海洋组织也介绍了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成功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