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基层单位完成内部经济责任制的签订工作
发布时间:2004-04-15
4月13-14日马申达局长在相关人员陪同下,到基层与各业务所签订了2004年内部经济承包责任制。今年的内部经济责任制有如下特点:
一、 工作细致、扎实,上下互动,充分沟通,互相理解,达到了广泛的一致。为制定落实好2004年地勘基层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计财处从年初开始就进行了大量的相关工作,首先按照专业分工04年预计各基层业务所年度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工作经费进行反复的测算平衡;其次向各基层业务所发出通知,书面征询各所对经济责任制的设想、近三年来承包内部经济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第三,到各基层业务所以座谈的形式进行广泛调研;第四,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我处的初步意见,再次到各所现场征求意见,把收集的意见和我处的意见一并以文字报告的形式归纳成18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我处的初步处理意见,全面向局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并研究后,形成2004年地勘基层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正式意见稿;第五,专题进行研究,形成正式意见稿后再次向各基层业务所进行反馈,最终签订了内部经济责任制。
二、 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坚持局经济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切实坚持和继续推进经济责任管理,把经济管理工作和费用控制进行有效分解和落实,利于各地勘基层单位共同管理经济工作、共同把好费用的支出关,从而使局制定的利润目标得以实现。
三、 与时俱进,切实保护基层单位经济管理的积极性,维护好、实现好各单位的切身利益,以人为本,适时调整经济政策。实事求是地提高了部分项目劳务单价和补助标准;调高了室内综合研究或辅助工作效益工资的提取比例;调低了对外工程局收取费用比例;放宽了对外承揽工程招待费标准;允许横向科研和市场创收项目经领导批准另行支付适当的业务咨询费用;合理考虑仪器设备维修费的负担超过总收入4%部分由局予以承担;继续实施费用节约提奖的方法。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 充实了经济责任的内容,将各所承担的报告编写任务和成果资料的汇交纳入责任管理范围,使我局的责任考核更加全面,有利于完成地勘任务,有利于成果的及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