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
一、总则
国土资源部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向国内外开放的科研平台。实验室面向国民经济对矿产资源及能源的重大战略需求,以基础理论创新为目标,重点开展海底矿产资源领域的研究,建设具有高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研与人才培养基地,为国家找矿战略计划的实施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服务。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① 海底能源评价与成矿机制研究;② 深海矿产资源评价与成矿理论研究;③ 海洋地质前沿基础理论研究。
实验室贯彻执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围绕重点研究领域和发展方向,设立开放基金课题,接受并鼓励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尤其是中青年科技人员自由申请,开展探索性研究。
二、2017年重点资助方向
1.海底天然气水合物研究
(1)天然气水合物成矿地质条件研究
(2)天然气水合物富集机制及分布规律研究
(3)天然气水合物资源评价与预测研究
(4)天然气水合物开采环境和开采技术研究
2. 深海油气研究
(1)深水油气资源评价与预测研究
(2)深水油气成藏富集特征研究
3.深海矿产资源研究
(1)大洋矿产资源分布特征研究
(2)深海矿产资源评价方法研究
(3)深海矿产资源成矿演化模式研究
4.海洋地质前沿基础理论研究
重点资助南海及西太平洋的海洋地质前沿基础研究。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应认真填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课题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属于本实验室研究内容的范畴。并应简明扼要,突出创新点和特色以及具体的有限目标。申请书需有课题组主要成员签名,并加盖公章,纸质一式五份送到实验室办公室。
电子文档请上传到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www.klmmr.cn 。在“上传下载”栏上传。
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每个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2017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31日。
四、评审办法
资助课题的确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1.重点实验室对基金课题申请书进行初审,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资助: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者不具备课题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研究条件的;研究内容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或明显缺乏立项依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明显表述不清,无法进行初审的。
2.通过初审的课题,将由实验室的基金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提出综合评审意见并确定年度资助课题,由实验室主任签发课题任务书,通知申请者。
五、课题的实施与检查
1.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鼓励课题组大胆探索创新。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课题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报实验室审批。
2.实验室每年度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课题负责人应于每年12月底提交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开放基金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课题,以后再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将考虑不予资助。
3.课题研究期满,须在3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以及相关的原始数据。
六、 课题的成果要求与管理
1.成果要求至少有一篇中文核心期刊级别以上论文发表。在论文的单位标注中,重点实验室须排前二;在论文脚注或者致谢中,重点实验室课题资助须排前二。
发表文章和专著时实验室标注样本:
××××××××××××××××××××(论文标题)
××× (作者)
(1. 作者单位 2. 国土资源部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广州,510075)
(1. Unit of the Author 2.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Mineral Resources,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 Guangzhou, 510075, China)
2.课题结束以后三个月内,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材料,由实验室归档:
(1)《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
(2)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
(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相关的原始数据。
七、开放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1. 课题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研究版面费、差旅费、实验材料费、邮电费、办公费等。
2. 课题结题后,剩余经费将停止继续使用。
八、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
电话:张伙带020-82250361,13570906021;吴庐山020-87763106。
邮箱:张伙带z183514387@126.com。
实验室办公室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岗广海路188号大院技术装备楼401室。邮编510760。
实验室网址:http://www.klmmr.cn。
附件下载: 国土资源部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2017年度开放基金申请书
国土资源部海底矿产资源重点实验室
2017年5月2日